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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新規(guī):倡導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

發(fā)布時間:2023-10-11 09:07:00來源: 新京報

  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

  征求意見稿提出,北京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相關場所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應當在停車場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距離較長的,應當按一定間距重復設置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中間包含兩條及以上自然路段的,應當根據實際在每個自然路段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設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

  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在做好現場標價的同時,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內容應包含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guī)定免費等內容)、服務單位監(jiān)督電話、行業(yè)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經營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經營車位總數等。

  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含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guī)定免費等內容)、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執(zhí)收單位監(jiān)督電話、行業(yè)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車位總數等。

  根據相關法規(guī)政策的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規(guī)、便民利民、不做大改的原則,征求意見稿對兩種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進行了修改完善,并附上“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和“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供相關單位參照自行制作明碼標價牌,明碼標價牌編號為北京市公共停車場經營備案證的備案號。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圖片來自《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圖片來自《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同時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的,在網絡頁面標明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有關內容,應當與現場標明的內容保持一致。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標識醒目;收費標準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在法律責任部分,規(guī)定經營者如不執(zhí)行明碼標價相關規(guī)定,或者有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依法查處。同時,規(guī)定市、區(qū)兩級發(fā)展改革委、停車行業(yè)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等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機動車停車監(jiān)督管理相關工作。

  此次公開征集意見時間截至11月6日。社會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意見。

  北京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

  征求意見稿提出,北京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相關場所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應當在停車場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距離較長的,應當按一定間距重復設置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中間包含兩條及以上自然路段的,應當根據實際在每個自然路段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設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

  倡導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管理者在做好現場標價的同時,通過官方網站、手機小程序、微信公眾號或移動端APP等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充分保障停車人的知情權。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內容應包含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guī)定免費等內容)、服務單位監(jiān)督電話、行業(yè)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經營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經營車位總數等。

  各區(qū)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含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guī)定免費等內容)、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執(zhí)收單位監(jiān)督電話、行業(yè)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guī)定執(zhí)行)、車位總數等。

  根據相關法規(guī)政策的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規(guī)、便民利民、不做大改的原則,征求意見稿對兩種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進行了修改完善,并附上“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和“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供相關單位參照自行制作明碼標價牌,明碼標價牌編號為北京市公共停車場經營備案證的備案號。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圖片來自《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牌參考式樣。圖片來自《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同時通過網絡方式進行明碼標價的,在網絡頁面標明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等有關內容,應當與現場標明的內容保持一致。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標識醒目;收費標準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在法律責任部分,規(guī)定經營者如不執(zhí)行明碼標價相關規(guī)定,或者有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依法查處。同時,規(guī)定市、區(qū)兩級發(fā)展改革委、停車行業(yè)主管部門、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等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機動車停車監(jiān)督管理相關工作。

  此次公開征集意見時間截至11月6日。社會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意見。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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