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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零距離” 司法溫暖“送到家”——普蘭縣人民法院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發(fā)布時間:2023-05-09 09:06:00來源: 西藏日報

  堅持為當事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是普蘭縣人民法院不變的為民初心。

  近年來,普蘭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站穩(wěn)人民立場,用心用情用力解決人民群眾司法領域急難愁盼問題,立足審判執(zhí)行工作職能,著力構建“點線面”結合訴訟服務網絡,全方位、全覆蓋傾力解決轄區(qū)群眾訴累,積極回應現實問題與社會關切,讓群眾在執(zhí)法司法領域感受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2022年6月1日,張某和頓某私下達成協(xié)議,張某以15000元的價格購買7匹馬,并于當天支付了買馬錢,頓某承諾三天后交付馬匹,但一直未交付,致使雙方產生糾紛。6月21日,了解該案基本案情的法官以雙方主要訴求、矛盾癥結為切入點,會同村委會干部、轄區(qū)人民調解員,向當事人釋明法律、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達成和解。

  打官司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將矛盾抓早抓小、止于訴前才是最優(yōu)解,而訴源治理不是法院一家“單打獨斗”就可以完成的。普蘭縣人民法院堅持黨建引領,充分發(fā)揮人民法庭調處矛盾、參與鄉(xiāng)村綜治建設的前沿陣地作用,匯聚各方力量,提高基層訴源治理能力。

  近年來,普蘭縣人民法院堅持把非訴挺在前面工作導向,著力構建法院主導式多元化解紛機制,充分解決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也進一步讓群眾享受便捷司法服務。

  同時,普蘭縣人民法院堅持以群眾司法需求為導向,以提升群眾訴訟體驗為最終目的,深化信息化應用,助推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充分運用一站式解紛機制,利用訴導大廳為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跨區(qū)立案,實現足不出戶即可訴訟。2022年,該院受理網上立案12件,跨區(qū)域立案4件。

  暢通司法便民渠道

  車載流動法庭是普蘭縣人民法院打通司法便民服務“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渠道。

  2022年6月22日,塔爾欽中心人民法庭法官接到巴嘎鄉(xiāng)崗莎村尼某的電話,請求解決其與貢某之間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尼某與貢某于2021年5月1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約定租賃期限為一年,協(xié)定租金為30000元,2022年5月1日前結清租金,但貢某未履行合同要求,定期內未支付租金,且通過原有聯(lián)系方式均未聯(lián)系到本人,致使尼某遭受經濟損失。

  為維護尼某合法權益,該法庭主動組織干警調查得知,貢某在距崗莎村60公里外的門市鄉(xiāng)某茶館,隨即派車將貢某帶到法庭面對面進行調解。隨后,法庭工作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明權利義務、釋法說理后,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握手言和,成功化解雙方矛盾。

  針對本轄區(qū)地廣人稀交通不便的現狀,普蘭縣人民法院因地制宜,構建為民司法網絡,充分發(fā)揮車載流動法庭職能優(yōu)勢,覆蓋轄區(qū)一鎮(zhèn)兩鄉(xiāng)10個村居提供上門立案、上門調解、上門審判服務,堅持組織法官干警走出法庭、走出審判臺、走進牧區(qū)、走進田間地頭,主動貼近群眾,降低訴訟成本。

  據統(tǒng)計,2022年以來,普蘭縣人民法院累計派出車載流動法庭60次,指派法官干警120人次、行程2萬余公里,車載流動法庭受理民事案件54件,結案54件,結案率達100%。

  延伸司法服務觸角

  人民法庭作為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是法院系統(tǒng)的“神經末梢”,處在基層解紛第一線。

  普蘭縣人民法院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務下傾,充分發(fā)揮派出法庭前沿陣地作用,完善各項為民便民舉措,繼續(xù)發(fā)揚法庭調解工作優(yōu)勢,探索、總結出“抓住要害、利益平衡、辯法析理、案件引導、溫情感化”等調解方法,最大限度促成案結事了人和。

  今年4月12日,塔爾欽中心人民法庭在霍爾鄉(xiāng)瑪旁雍錯矛盾糾紛點進行法治宣傳時,旦某來到矛盾糾紛點請求解決其與霍爾鄉(xiāng)牦牛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之間的勞務糾紛。

  旦某與合作社曾簽訂勞務合同,合同約定,旦某負責154頭牦牛的日常放牧、看管,如有牦牛丟失或死傷,損失由他負全責,并約定了勞務報酬。同時,轉場時旦某必須聽從合作社的安排。今年1月,因旦某看管不當,一頭牦牛被野狼吃掉;在轉場過程中未按合作社安排的路線轉場,導致一頭牦牛被凍死。之后,合作社決定解除與旦某的勞務合同關系,并要求旦某對兩頭牦牛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合作社以此為由不愿支付旦某的勞動報酬,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該法庭工作人員當場立案,就地調解。了解糾紛事實和找準癥結后,工作人員結合牧區(qū)風俗習慣,從法律、情理上進行勸說,最終,雙方當事人均愿意接受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

  針對轄區(qū)旅游旺季,人流量大的現狀,塔爾欽中心人民法庭每逢節(jié)假日、旅游旺季,就組織不少于5名干警在岡仁波齊、瑪旁雍錯附近設立矛盾糾紛化解點,采取當場立案、就地調解的形式,及時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維護正常旅游秩序。

  為群眾辦實事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普蘭縣人民法院負責同志表示,將以獲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為契機,再接再厲,著力創(chuàng)新為民司法工作思路,深化打造為民司法產品,不斷豐富便民利民舉措,充分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司法新期待。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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