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959年3月28日,是值得西藏人民永遠紀念的日子?!胺砹?,翻身了!”曾經(jīng)命價僅為草繩一根、自由與尊嚴飽受侵害的百萬農奴和奴隸獲得解放,開創(chuàng)了西藏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時代,譜寫了人類文明史上的光輝篇章。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到底是什么樣的一種制度?讓我們走進歷史深處,共同翻開并銘記20世紀人類廢奴史上最輝煌、最壯麗的詩篇,真切感受那段極不平凡的歷史。
西藏在吐蕃時期為奴隸制。13 世紀中葉,在元朝扶持下,莊園制的土地經(jīng)營方式普遍確立。受封的地方政權和政教首領,擁有向下級部屬分封、調配和沒收土地的支配權,而直接占有和經(jīng)營莊園土地的是官府、寺院、貴族三大領主。
拉薩周圍以及日喀則、江孜、山南、林芝等產糧區(qū)的農田,全部以數(shù)以千百計的莊園(藏語稱“谿卡”)形式獨立存在。這些莊園或屬政府,或屬某寺廟,或屬某貴族。農奴們則沒有一寸土地的所有權。需注意的是,舊西藏的“莊園”確切地講應稱“領地”。領地的主人便是領主。
資料圖:西藏藏巴汗時期白色瓦在《法律十五條》的基礎上編輯的一部封建農奴制法典,因其有十六條律文,故稱《十六法典》 攝影:許娜
當我們明白了舊西藏“莊園”的性質是“領地”,也就搞清楚了舊西藏的“領主”與解放前內地的“地主”兩者間的區(qū)別。領主的土地是賜封的、世襲的、不能出賣轉讓的,領主對領地內的農奴有統(tǒng)治權。而地主的土地是以各種方式“買”來的,也可以出賣,地主對佃農并無直接統(tǒng)治權。可想,領主對農奴的政經(jīng)壓迫要比地主對佃農的壓迫更厲害。
50 年代,西藏工委有一個統(tǒng)計,西藏共有可耕地330 萬克(一克相當于一畝),其中,地方政府占有近39%,寺院37%,貴族24%??粗@組數(shù)字,我曾有疑惑:“領主”一般是指具體的個人,而舊西藏的貴族僅占有全部耕地的四分之一,其他四分之三屬地方政府和寺院,官府、寺院是“共體”而非“個體”,如此,應如何理解“三大領主”的構成?
“老西藏”李佐民如此解釋:
18軍進藏后做過調查,前、后藏的貴族大約有400 余家,其中,大貴族25家,中等貴族26家,其余是小貴族。這50 余家大中貴族或是歷輩達賴喇嘛世系,或是歷史上聲名顯赫的王公將相后裔,按照舊西藏的陳規(guī)傳統(tǒng),只有出身貴族才能為官,而且是大貴族做大官,小貴族做小官。平頭百姓,完全沒有機會涉入官場。西藏地方政府是政教合一政權,300多名官員,僧官、俗官是兩個平行系統(tǒng),人員各占一半。達賴下面,清朝規(guī)定,設四個噶倫,一僧三俗,相當于總理大臣,噶倫辦公地點稱“噶廈”。噶廈之下的核心機構,一個是“孜康”,由4名“孜本”俗官掌控,主管財政審計和俗官的升遷任命、發(fā)布政令;另一個是“譯倉”,由四名“仲譯欽莫”僧官組成,主管達賴公文、政令、信件的起草,管理全藏寺院、佛事,負責僧官的培訓和任免。四大噶倫和八名孜仲,地位崇高,權力很大。
很多人不太了解,以為俗官系統(tǒng)當然都是貴族,但僧官是和尚做官,是寺廟派到政府里面的僧人,不一定都是貴族了。其實不然,當僧官也須貴族出身。貴族世家為了謀求僧官職位,都是先把子弟送到某大寺當幾天喇嘛,取得“寺籍”。然后再送到譯倉管轄的僧官學校學習,主要不是學經(jīng)文,而是學政務管理。畢業(yè)后便進入政府任職,僧官是穿著袈裟的貴族。所以說,西藏地方政府實際上是由貴族組成、派生,并為貴族服務的政權機構。它直接掌管著大量莊園,從整體上成為一個“大領主”,是貴族領主的另外一副扮相。
寺院的莊園來源,或由達賴和地方政府封賜,或貴族經(jīng)政府批準轉贈。這些莊園,有的屬于某活佛、堪布個人,有的雖屬“公產”,但支配權在寺院上層手里。西藏的寺院,同樣等級森嚴,能夠爬至高位、上層的,不是貴族出身或無貴族背景,很難很難。我認為,更準確的詞義表述,應該是:少數(shù)寺廟上層為三大領主之一。
我在西藏那么多年,看得很清楚,“三大領主”可以說是三位一體,以貴族體系為中心,區(qū)別是有當官和不當官的貴族,穿僧衣的和不穿僧衣的貴族。很多貴族家庭,既有人在家管莊園,又有人到朝里當僧官、俗官,有人進廟宇當活佛、堪布,實例很多。(中國西藏網(wǎng) 特約撰稿人/沈衛(wèi)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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